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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文社科主要纵向项目中期管理注意事项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举办开题报告会流程和注意事项
    2014-03-18 13:09     (点击: )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要求,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应尽快确定具体的课题实施方案,在三个月内组织开题,并及时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送交学校社科处,社科处审核通过后上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一、举办开题报告会,具体流程如下:

    1、课题组确定开题报告会举办时间、地点、专家组建议名单等会议安排,送交社科处审核。

    2、社科处审核后反馈给课题组。

    3、课题组在社科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见附件1)。

    4、举办开题报告会。

    5、课题组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开题报告书,并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交社科处审核,同时邮件发送电子版1份。

    6、社科处审核盖章后将原件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复印件学校存档。

    二、举办开题报告会,需注意以下几点:

    1、同行评议专家组需由3名及以上正高职称的本学科专家组成,并推荐一位专家为专家组组长。同行评议专家组中至少有1名为校外专家,课题组成员不得担任同行评议专家。

    2、需在会前一周将《开题报告会议安排》交社科处审核;会后一周内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交社科处。

    3、开题报告会由上级主管部门主持或委托社科处主持或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主持,具体由课题负责人与社科处商议决定。

    4、课题组事先要草拟一份《专家评议要点》,供专家组参考。

    5、《开题报告》中的经费分配、预期成果等要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和要求相一致(详见附件2)。

    联系人:应姗姗 联系电话:87600299

    Email:yingshanshan@nbu.edu.cn

    附件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

    附件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人文社科处

                                                          2014. 3.18

    附件【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doc】已下载次
    附件【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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