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要求,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别课题(含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均需开展中期检查,主要注意事项如下:
1.中期检查至少应在课题申请鉴定前1年完成。
2.中期检查活动主要是分析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研讨课题研究的可持续性,重点是反思、归纳、深化、细化。
3.“中期检查活动”应以校人文社科学术沙龙形式举行,相关信息提前3天用电子邮件发送至guoyanan@nbu.edu.cn,并电话(888927)确认是否收到。由我处统一在校园网上发布沙龙信息,并对举办情况予以抽查。
4.课题组应邀请不少于2位的课题组外专家参加中期检查评议,并尽可能向社会开放。
5.中期检查活动结束后,课题组需按要求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一式2份,其中一份加盖所在学院或部门公章)并及时报送校科研管理部门。
6.课题重要活动、重要阶段成果以及变更应及时报相关管理部门。
联系人:应姗姗 联系电话:87600299
Email:yingshanshan@nbu.edu.cn
人文社科处
201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