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结题要求(2024版)
1、提交《宁波大学校级科研专项结题报告》(附件1)一式2份,提交申报时约定成果1份。(具体结题要求详见附件2、附件3)
2、高等教育管理专项、附属学校专项交至人文社科处,党建专项交至组织部,思政专项交至宣传部。
组织部联系人:周玉员
电话:87600078
办公室:安中大楼1007室
宣传部联系人:刘慧敏
电话:87600079
办公室:安中大楼1003室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刘驰
电话:87600952
办公室:安中大楼3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