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
    横向
    人文社科类横向科研项目办理相关流程
    2024-06-20 14:00     (点击: )

    人文社科类横向科研项目办理相关流程

     

    1、 签订合同

    合同审核:项目负责人登入“科研服务管理平台”后,在“合同审签”模块中填报。“管理归口”选择人文社科处,并上传与委托方商定后的合同草本。

    项目类别:横向项目选择“企事业单位委托”;横向平台选择“横向平台(校地企科研合作平台)。合同经所在学院(部门)、社科处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在线打印合同文本、审批表。

    合同盖章:负责人带含水印的合同、审批表前往安中301盖章。

    说明:

    1、项目负责人提出项目申请后,人文社科处原则上在收到合同草案5个工作日之内反馈修改意见。合同未经人文社科处初审而直接由委托方签字、盖章的,人文社科处将不予受理。

    人文社科处合同草案审核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运来;

    联系电话:87609129;

    办公地点:安中大楼301;

    电子邮件 shuyunlai@nbu.edu.cn

    2、人文社科类科研合同原则上要求使用学校规定的科研合同文本和科技部或科技局制订的技术合同文本,科研合同文本到委托方盖章前需征得社科处同意。

    3、人文社科类项目合同样本:

    宁波大学印制的《人文社科类项目合同文本(2025)》

    宁波市科技局印制的《技术合同文本》

    国家科技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

    4、横向项目原则上要求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正式发票,待合同双方盖章后,在计财处的开票系统中申请。

    5、以上流程中的合同份数(4份)是在委托方持一份的情况下,委托方需要两份以上(含2份)则签订合同总份数按照需要向上累加。签订的4份合同分配如下:(1)甲方,(2)乙方项目负责人,(3)宁波大学社科处(4)档案馆各1份。

    6、合同中相应位置必须有合同双方(或多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或签名章。

     

    2、横向项目立项以及经费的划拨

    外单位经费已入校财务,负责人到计财处的“到款认领”系统里认领,并打印到款认领凭证。

    首期款进账:凭合同原件(两份)、审批表(两份)和到款证明(一份)。如合同中未列项目预算的,需另附人文社科横向项目预算表一份,并负责人签字、所在学院盖章。

    后期款进账:凭到款认领凭证到社科处办理,或将电子版到款证明发至邮箱 shuyunlai@nbu.edu.cn。

    材料齐全后,由社科处办理立项、拨款,并将相关材料交至计财处办理入账。

    说明:

    1、 校财务相关信息:

    账户名:宁波大学

    账 号:3901130009000002464

    开户行:工行江北支行

     

    3、横向项目的结题

     线下结题:项目负责人将委托开具的书面结题证明、所在学院(部门)签字、盖章的《结题登记表》和相应的项目成果报告各一份,交至人文社科处,由社科处审核,并在系统登记。

    线上结题:由项目负责人在科研服务管理平台发起结题申请,所在学院审核,并同时提交纸质的结题证明、结题登记表和结题报告。通过后,由社科处审核。社科处审核通过,返回学院确认。


    说明:

    1、请及时办理横向项目结题手续。合同签订后,如确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撤销、提前中止、延期等情况)的请下载填写“宁波大学横向项目技术合同变更审批表”,并到人文社科处办理相关手续。

    2、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六个月内办理结题手续的,结题后,结余经费按学校文件规定拨入项目负责人个人发展基金。

     

    4、《横向科研项目结题证明样式》

     

    5、《横向项目结题登记表》

     

    6、《宁波大学横向项目技术合同变更审批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