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0日下午,我校召开科研工作会议,会议主题围绕《宁波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副校长冯志敏主持会议。
会上,科技处处长汪鹏君介绍《宁波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背景、内容和意义,并对该管理办法作了详细的分析解读。随后,人文社科处处长郑曙光对管理办法细则作补充说明并对我校科研经费的科学使用提出建议。在会议的问题交流阶段,我校计财处、审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解答相关条例的执行与操作方式,进一步促进参会人员对该管理办法的理解。
副校长冯志敏做了总结讲话,再次强调科研经费管理对于我校科研发展的重要性,并对该管理办法的执行提出几点看法与要求。他指出,《宁波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制定是以各上级部门对科研经费管理的要求为基础和准绳,要求各单位统一认识,正确理解;其次,希望各单位负责人抓紧组织学习,加强宣传,根据科研分类,科学指导教师编制科研合同;再次,要求各单位严格合同管理,加强监管,按财务相关规定,把握好票据分类报销;最后,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加快科研经费报销与财务信息化系统对接,加强过程管理,使之更好地服务于我校的科研发展。
各学院院长、分管科研工作副院长,团队负责人,高研院、应化中心,审计处,研究生院(筹)、地方服务与合作处、人事处、计财处、后勤管理服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社科处、科技处等近80人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