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青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试行)》,经宁波市青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评审和公告征求意见,我校16项成果获宁波市首届青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其中,以法学院龚虹波为第一作者的“政府组织内的制度变迁——对宁波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案例的解释”1项成果获一等奖,以文学院唐燮军为第一作者的“也论裴子野的《宋略》”等3项成果获二等奖,以法学院何静为第一作者的“程颐天理论之建构及与佛学之关联”等5项成果获三等奖,以法学院鲍展斌为第一作者的“保护文化遗产,发展先进文化”等7项成果获优秀奖。
宁波市首届青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评选旨在进一步培养和扶植我市青年社科工作者,鼓励和支持青年社科工作者积极开展社科研究,创造优秀研究成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参加评奖的社科成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据悉,此次全市共有41项成果获奖,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16项,优秀奖1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