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5月19日,以“协同创新与大学制度改革”为主题的2013宁波高等教育学术沙龙在安中大楼碧华厅成功举办。此次学术沙龙活动由宁波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中心主办,我校社科联与教师教育学院协办。中心主任胡赤弟教授主持了沙龙活动。
应邀参加本次学术沙龙活动的有厦门大学副校长邬大光教授、教育科学研究期刊的相关研究员、自然基金委研究员等专家学者。在甬高校的领导、专家,我校现有的协同创新中心负责人、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的教师与研究生共计50多人参加了本次沙龙活动。
专家学者们从各个不同视角就“协同创新与大学制度改革”相关话题作了主旨发言。
在主旨发言中,与会专家学者认为:协同创新应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位一体的协同,是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协同创新的同步推进,对于高校而言,协同创新不应该仅仅是一项科研制度,更多的应是大学教学、科研、学科研等诸方面有效对接的大学制度,协同创新制度不能简单的理解为团队协作,从学科组织看,要为竞争而合作,推动学科的建设,从批判的角度,认为协同创新不能行政化。与会专家提出,针对协同创新的运行问题应有新思路: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是协同创新的升级版,协同创新中心是指学科交叉、团队合作、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四位一体,协同创新中心是高校改革的试验点和人才培养的特区,协同创新应从体制机制上做文章,要有业绩评价和利益保障体系;与会专家认为,协同创新对大学精神具有互动影响性,协同创新要与社会、国家发展具有一致的价值追求,要重新梳理和定位大学精神,使之与社会发展产生高度适应性。协同创新对大学的特色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协同才能创新,协同才有特色。与会专家还指出,协同创新是针对重大需求和问题的创新制度,需要不同主体、组织机构、学科、团队进行各种方式的行为创新,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集合,浙江有条件和空间运用已有优势进行协同创新,因此,浙江的高校应立足现实,基于高校的特点以及国家的政策要求积极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
结合与会专家学者的主旨发言,在甬高校相关领导、学者、我校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的相关负责人等进行了热烈讨论,就协同创新与大学运行在具体的环境、条件、体制、机制以及具体操作模式等进行了充分交流。
会议最后由胡赤弟教授进行总结,他指出,对协同创新制度的理解应该具有多层面性,对于国家、区域层面而言,它是一种战略,对于学校层面而言,它是一种模式,对于学科、专业层面而言,它是一种制度;协同创新不仅仅是产生成果,它更重要的作用在于改革原有的大学制度,对大学制度进行创新,无论从国家还是从区域发展角度而言,对于专业、学科的研究要改变现有制度,建立合理的专业学科基础。
我校冯志敏副校长参加了本次学术沙龙活动并做了主旨发言。在会期间,还会见了特地来校参见学术沙龙活动的厦门大学副校长邬大光教授等专家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