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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勤国教授做客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名家讲坛”
    2014-04-09 07:20 郭亚男、刘白雪    (点击: )

    4月6日晚,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西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孟勤国做客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名家讲坛”第八十四讲,在安中大楼碧华厅为我校广大师生做了一场题为“中国物权法与大陆法系物权法比较论”的讲座。法学院院长张炳生教授主持了此次讲座。

    讲座开始,孟勤国教授以自己参与制定与修改物权法草案的经历入手,介绍了我国物权法的立法背景,以及物权法之所以经过多次审议才最终公布的诸多原因。随后,孟勤国教授谈及了国有财产与农村宅基地的问题,他认为,应把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写入物权法。孟勤国教授主张宅基地不应该放开,并为严格管理小产权房提供了理论依据。在讲座的最后部分,孟勤国教授特别强调了他的“二元物权论思想”,为在座师生的物权法学习拓展了新的思路。

    整个讲座,孟勤国教授结合自身参与立法与修法的经历及当下有关物权的热点问题,将研习物权法过程中容易遇到的问题予以全面的解答,内容非常丰富,观点明确,演讲生动,师生们得到了诸多深刻启示。此次长达三个半小时的名家讲坛在师生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我校法学院、科技学院共70余名师生前来聆听了此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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