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26日,我校人文社科处处长钭晓东教授受邀参加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建所35周年系列学术活动。11月25日晚,受邀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第十四珞珈环境法茶座作了专门学术报告报告。报告主题为“环境法学科的学科发展机遇与挑战”。通过回顾环境法的学习与研究经历,系统总结与具体分析了环境法学科在高校学科发展中面临的十大困难与诸多机遇,并就多年研究进展、工作经历及感受,就研究方法论拓展、跨学科研究、整体性与可持续性思维培养等方面提出自己的见解,指出新形势下环境法的发展趋势与发展面向;并对生态文明演进驱动下的环境法的机遇把握、学科建设高地与话语权赢得等方面进行了展望。本次茶座在一片温馨充实的气氛中成功结束。

11月26日,钭晓东教授参加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主办的珞珈环境法论坛第十期“中国环境法的发展:理论与实践的对话”研讨会。本期论坛分为主题报告和单元讨论两个部分。主题报告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李启家教授主讲,我校钭晓东教授担任与谈专家。李启家教授以“环境法的时代性”为题,作了主题报告。他指出,环境法的时代性与民主性、开放性等多个概念相联系,基于新的理念、价值判断去思考新的问题、开放理解,并对“共同体理论”的内涵及利益相关性提出了自己的见解。钭晓东教授就报告主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指出,“对过去,法律是文明的产物;对现在,法律是维护文明的手段;对未来,法律是推进文明的动力。”因此环境法要在把握环境问题治理的特殊性的同时,充分体现环境法发展的时代性,在顶天与立地的环境法律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建构中,及时回应现实需求,解决环境法治建设的立地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推进与方案建构。

钭晓东教授在单元讨论的第三单元的“环境立法和理论探讨”中发言题目为“环境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辨”,他从缘由、逻辑主线、关键问题及发展方向展开,指出环境问题虽是全球化问题,但要着眼于地方性民族文化与生态要素地方依赖性,寻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构中环境法学理论体系与环境法律体系问题。需要处理好环境法与其他部门、环境法与环境科学、环境法的继承与发展,环境法理论研究与实践应对、环境法律制度机制变革性与渐进性之间的关系等层面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