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社会和谐与法律援助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本次研讨会由宁波市法治与和谐社会建设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和宁波大学法学院共同承办。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李培林研究员、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陈光金研究员莅会,副校长王文斌教授到会致词,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和法学研究所研究人员及宁波大学法学院师生共60余人参会。
王文斌副校长在致辞中说,此次研讨会以家庭和谐与法律援助、外来人口管理的法制化、劳动力市场与人口流动、老龄化与社区治理等为主要议题,非常契合我国社会管理创新和法治建设的现实需求,符合十八大报告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他期待与会专家学者能进行深入的交流,产生思想碰撞的火花,推出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
李培林研究员在研讨会开幕式讲话中,简要回顾了宁波市人民政府和宁波大学与中国社科院开展合作的背景,总结了宁波大学法学院与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开展合作以来所取得的成效。他明确表示将更加重视宁波市法治与和谐社会建设研究中心的发展,进一步深化合作,确定法学和社会学两个学科共同聚焦的研究课题,促进研究中心推出对宁波市政府决策有重要意义、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合作研究成果。
随后,李培林研究员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社会目标”为题作了主题报告。他通过多组数据分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经济和就业目标、收入分配目标、社会保障目标等,信息丰富,分析透彻。另有九位学者就公益诉讼的正能量与依法行政、社区与基层社会治理、家庭政策与养老、家庭暴力治理与法律援助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并在互动环节回答了相关提问。
研讨会结束前,陈光金研究员进行了精彩的总结和点评。他认为,此次研讨会发言精彩,既有详细的数据分析,也有具体的案例分析,而且参与者很活跃;讨论的问题具有现实性、前沿性及理论成长的潜力,可以进一步从解决中国问题中形成自己的理论与方法;这是一次跨学科的研讨会,大家找到了社会学和法学的交集。下一步工作将围绕宁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若干重大问题进行课题合作,形成对政策制定有益、在全国有影响的若干研究成果。
研讨会期间,李培林研究员、陈光金研究员、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科研处处长赵克斌、宁波大学法学院院长张炳生教授及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蔡先凤教授等共同研究和讨论了研究中心未来五年的合作与发展规划。
据悉,宁波市法治与和谐社会建设研究中心是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社科院2008年10月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精神,由宁波大学和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于2009年10月签订共建研究中心协议后正式成立,在宁波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双方的具体对口合作部门分别是宁波大学法学院和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自研究中心成立以来,宁波大学一直积极支持研究中心各方面的工作,促使其更好地发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导向作用。双方在研究资源共享、课题研究、学术交流、人员往来等多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服务地方的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宁波市教育局对中心的常规运行、制度建设、评估考核等工作也做了充分有效的安排。研究中心已成为两家合作单位战略合作、学术研究、资源整合、服务经济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