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题目: 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践
主 讲 人: 蔡守秋 教授
报告时间: 2010年10月25日(周一)晚上6:30
报告地点: 安中大楼碧华厅
主讲人简介:
蔡守秋,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福州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专家,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专家,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学院理事,国际生物多样性计划中国委员会(CNC-DIVERSITAS)“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工作组”成员。
曾任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国家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和国家重点学科(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学)的学术带头人,是湖北省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00年12月被国家环保总局授予“环境保护杰出贡献者”荣誉称号。历任中国法学会第二届、三届、五届、六届理事,中国国土资源法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西部开发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环保总局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2006年被聘为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组织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报告专家,被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法学会聘为“五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法讲师团成员。在2009年4月召开的首届中国法学名家论坛上,经《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编辑委员会评选为 “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自1980年至今,一直在武汉大学从事环境资源法律和政策、国际资源法律和政策、可持续发展法和政策的研究与教学工作。曾参加《环境保护法》等10多项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和立法起草研究工作。曾主持、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六五”、“八五”、“九五”规划法学重点项目,世界银行和亚洲银行科研项目等40余项科研课题。已出版专著和教材30多部,发表论文200多篇。其科研成果和教材,多次获司法部、湖北省、武汉市和武汉大学的社会科学和法学优秀成果奖。代表著作有:《中国环境政策概论》(1988年)、《国土法的理论与实践》(1991年)、《环境行政执法和环境行政诉讼》(1992年)、《环境外交概论》(1992年)、《环境政策法律问题研究》(1999年)、《当代海洋环境资源法》(2001年)、《欧盟环境政策法律研究》(2002年)、(2003年);《调整论──对主流法理学的反思与补充》(2003年)、《生态安全、环境与贸易法律问题研究》(2005年)、《河流伦理与河流立法》(2007年)、《和谐社会中的重大法律问题研究》(2008年)、《人与自然关系中的伦理与法(上下卷)》(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