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小军
出版社名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国内一级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年6月
一、主要观点
美国水权制度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在湿润的东部地区,美国实行原英格兰的“沿岸权”制度,即毗邻水体和水域的土地所有者拥有用水权。干旱少雨的西部各州则适用“先占优先”水权制度,即先占有并有益利用水资源者优先取得水权。在美国,水权属于财产权,是主体从水源汲取、利用、消耗定量之水,或对水体进行其他形式利用的权利。沿岸权制度源于英格兰普通法和拿破仑民法典,在其发展过程中,沿岸权理论经历了“自然流动理论”和“合理利用理论”两个阶段。沿岸权是土地所有人用水权的根据之一,主要适用于自然河流、湖泊、泉水等地表水体,不适用于洪水、弥漫性地表水等。以沿岸权为根据的用水必须属于“合理”用水。由于具有非定量性、非排他性和依附于土地所有权等特点,沿岸权越来越难以应对水资源日益紧张的客观形势。目前,美国大多数实行沿岸权的州已经采取行政许可措施对传统的沿岸权制度进行了改造。
先占优先权制度兴起于美国西部的矿业自治规则,包括主体、先占时间的确定、占用、客体以及优先权五项要素。先占优先权可因抛弃、没收、时效等原因而丧失。与沿岸权相比,先占优先权具有确定性和一定的灵活性,但它鼓励河道外用水,因而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为了加强联邦或州对水资源利用活动的干预,降低先占优先权的实施成本,西部各州都将行政许可制度融入了先占优先权体系之中。先占优先许可证的申领包括申请、异议、对申请的评估和完成四个阶段。
在美国,可以通过非制定法和制定法两种途径保障生态用水,前者主要包括对公共信托原则和适航性进行扩张解释、行使联邦保留水权、通过司法解释赋予州宪法水资源保护功能等;后者包括通过制定法对传统水资源分配体系进行修正等。水权交易是通过市场手段实现水资源的再分配。在美国实践中,存在着水权转换、水银行租赁、干旱年份特权、优先权放弃协议、用水置换、临时性再分配、退水买卖、捆绑式买卖等多种水权交易形式。水银行是一种大规模推行以市场机制配置水资源的有效手段,亚利桑那、加利福尼亚、科罗拉多、爱达荷、新墨西哥、得克萨斯、华盛顿、俄勒冈等州都建有水银行或类似水银行的中间机构。加州的水银行主要通过休耕合同、地下水替代合同和水库调水合同筹集水资源,再通过联邦中央河谷工程和州水道工程将其输送到缺水的中南部,出售给用水主体。水银行由政府支持建立并集中管理。
我国环境法学语境中,水权应视为学者们为了方便学术研究而提出的一个集合性概念,并不属于某一具体的民事权利,其所包括的取水权、合同水权等可分别纳入适当的民事或其他权利体系进行类型化研究。美国的水权体系变迁体现出一种公法色彩日益浓厚的特征,其水权交易属于一种国家(州)公权力严格管制下的权利流转,目的是为了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同样,我国的水权交易也不应动摇当前的公有水权制度。水权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完善现有的水资源行政分配体系,水权市场的引入只是服务于这一目标而不是取而代之。沿岸权许可制度是一种重要的有关水资源综合管理信息的收集渠道,我国应充分利用该机制的这一功能。先占优先权体系同时是一种水资源不足时的风险分配机制,我国应建立、完善水资源不足时的水权优先位序或时序。我国可以采取的水权交易形式包括水权转换、水银行租赁、干旱年份特权、用水置换、临时性再分配、退水买卖以及生态补偿前提下的行政性调水等。水权转换已经在我国宁夏和内蒙古得到了应用和推广,生态补偿前提下的行政性调水在浙江省应用较多。为了加强市场机制在水资源分配领域的作用,我国应建立政府主导下的、以流域或行政区域为单位的水银行,以促进水权流转,应对水资源短缺。
二、理论与实践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了前所未有的社会变革和经济飞速发展时期。在经济总量快速增长、人民生活大为改观的同时,急速推进的城市化和工业化所造成水资源短缺日益突出。目前,水资源危机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传统上人们总是单纯依赖于技术手段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可是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技术因素固然重要,但不合理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制度才是导致水资源紧缺的主要原因。我国正处于“建立行政管理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水权制度”的关键时期,作为可交易水权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之一,美国实践无疑对我国水权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本书的理论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美国水权制度首次进行了较为系统、全面的研究和总结。本著作综合采用实证分析、比较研究、经济分析等研究方法,系统探讨了美国水权制度的内容、演变规律和当前的实施状况,并结合我国水权制度研究成果,分析了美国水权理论与实践对我国的启示意义,填补了我国环境法学研究空白。(2)对中、美水权制度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比较分析。本研究在对美国水权制度系统研究的基础上,从水权界定、水权交易、水资源配置手段等几个方面分析了中美水权制度的联系与差异,并对如何构建符合中国国情、具有历史继承性、符合效率原则的水权制度体系和相对完善的水权理论体系等问题,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3)对我国目前采用的几种“水权交易”形式进行了深入的法律解读,分析其法律意义。总结了我国当前水权交易的主要形式,采用交叉学科研究方法,以物权法和微观经济学基本理论为分析工具, 探讨了当前水权交易的法律实质,从经济学视角分析了水权交易的效率价值。
本书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研究美国水权制度的学术著作,部分重要学术观点被国务院法制办采纳,对我国水权制度理论研究和水资源管理法律实践产生了一定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