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蔡先凤
出版社名称:法律出版社(国内一级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年12月
课题名称: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海洋文化与经济研究中心”2007年度重点课题“海洋生态环境安全评价体系及法律规制研究——以浙江为例”(课题编号:07JDHY001-2Z);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民商经济法学)重点研究基地资助出版。
21世纪将是海洋的世纪,人类正在将生产和生活空间向辽阔的海洋推进和扩张,海洋经济将获得空前的发展。海洋经济是未来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是解决陆地人口增长、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等三大难题的新领域。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是21世纪拓展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空间的迫切需要,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性举措。海洋生态系统是由海洋生物及其环境组成的生命支持系统。海洋生物、海洋环境安全构成了海洋生态环境安全的基石,海洋生态系统安全构成了海洋生态安全的核心。海洋生态环境安全具有战略性、全局性、整体性、区域性和动态性等诸多特点。
随着人类社会对海洋世界的探索和认识不断延伸和拓展,海洋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也进一步加速,从而导致全球海洋环境尤其是海岸带环境持续恶化。海洋经济发展将对海洋生态安全构成重大影响和挑战。作为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环境资源、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海洋生态环境安全的监测与评价正日益受到各沿海国家和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安全评价体系是围绕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三者之间和谐统一,由海洋生物安全、海洋生态环境安全和海洋生态系统安全等几方面组成的安全体系。建立和完善海洋生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海洋生态安全法律政策系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010年墨西哥湾溢油事故和2011年渤海湾溢油事故及其法律应对是我
们在海洋生态环境安全保护方面可以吸取经验和教训的两个现实版的最新样本。
本成果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海洋生态环境状况与海洋环境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安全的内涵、海洋生态环境安全的内涵、海洋环境行政执法、中国海洋生态环境安全的法律保障、海洋生态环境安全保护实证分析等。本成果提出如下观点:(1)海洋是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优势所在、潜力所在和希望所在,保护海洋环境和发展海洋经济是辨证关系和互动关系,应该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2)在海岸带地区率先实现现代化过程中,不断依法强化陆源污染防治工作;(3)建立和完善海洋生态安全管理体系,如海洋生态安全组织管理系统、海洋生态安全法律政策系统、海洋生态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海洋生态安全资金保证系统以及海洋生态安全监测、预警与评估系统等。(4)在我国海洋生态安全立法的完善方面,修订基本法以确立海洋生态安全保护法律制度,完善海洋生态安全保护法规体系;建立海域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综合管理制度;加快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立法,建立和完善海洋生物资源保护法规体系;制定沿海地区防灾减灾法,建立海洋生态安全预警系统。
本成果选取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这一视角,以海洋生态环境安全为切入点,将中国问题、地方问题、重大社会现实问题及法律问题等融为一体进行思考。主要创新是,对海洋生态环境安全监测评价体系和海洋生态安全法律保障体系构建提出若干设想和建议。
随着我国沿海地区的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以及11个省市的海洋功能区划获批,海洋经济已经成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引擎以及国民经济的新增长点。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在浙江,国务院批复同意《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本成果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既具有学术价值,又具有应用价值,可以为学界继续研究海洋生态环境安全及其法律规制奠定学术基础,也可为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