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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题结题成果]基于集群的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体系研究
    2009-04-13 00:00 社科处    (点击: )
                    ——以浙江为例
     
    课题来源: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成果形式:研究报告、论文
    成果完成人:张聪群、王玉钏、张向群、赵杰、白泉旺、刘杨根、沈张瑜
     
        由张聪群副教授主持完成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基于集群的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体系研究——以浙江为例》针对浙江产业集群以传统产业和外向型为主要特征,产业的技术层次和产品的技术含量低,近年来屡屡遭遇反倾销和技术、绿色等贸易壁垒,集群的竞争优势趋于减弱等问题,从产业集群的视角,将产业、区域、企业密切结合起来,以构建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体系为目标,以解决浙江产业集群持续发展面临的难题为归宿。主要观点如下:
        一、产业集群的本质、特征和结构
        产业集群是一个多维度(产业、区域和企业)的复合体。产业集群的本质:在某一领域,基于精细分工和专业化的产业链在特定地域的集聚及其所形成的互动关系。从总体考察,产业集群具有四个特征:(1)专业化;(2)以中小企业为主体;(3)经济外部性;(4)网络化。
        二、产业共性技术的内涵与特征
        产业集群中的共性技术除具有产业共性技术的一般属性与基本特征外,还具有明确的指向性。产业集群中的共性技术是产业内共性技术。产业集群中,产业共性技术的供给存在着市场失灵和组织失灵;在需求方面,企业作为直接的受益主体需求不足,而地方政府作为间接的受益主体需求比较强烈。
        三、基于集群的产业共性技术创新的优势分析
        创新优势不仅是产业集群竞争优势的表现之一,也是形成产业集群其他竞争优势的基础。由于集群内各企业之间具有产业关联性,决定了他们对产业共性技术具有共同的需求。本项目从创新灵感与集群内部创新机会的发掘、创新动力与集群内部激烈的竞争、创新资源与集群内部资源的可获性和共享性、创新范式与集群内部的合作四个方面对集群的创新优势作了分析。
        四、产业集群内企业技术行为分析
        五、基于集群的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体系
        浙江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主体主要有龙头企业的研发中心、区域内的科研院所及高校、官产学研联盟,并以官产学研联盟为主。产业共性技术的特点决定了其创新需要官、产、学、研之间的合作。在浙江已有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和龙头企业的研发中心中,也都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合作。
        六、基于集群的产业共性技术的中介服务体系
        浙江产业集群中共性技术的中介服务主体主要有两种:一是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有三种类型:(1)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很多地方称为生产力促进中心;(2)附属于某开发区或工业园区的科技服务中心,人员编制和经费都来自园区,科技服务的对象是开发区或工业园区内的企业;(3)产业集群中的科技企业。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有4大功能:即中介服务、咨询及指导服务、培训服务、研发服务。二是行业协会,中介服务作用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即制定行业标准、信息传导、为会员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搭建平台、利益协调。
        七、基于集群的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基本思路与对策
        1.基于集群的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基本思路
        基于集群的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基本思路是“两轮驱动(市场拉动和政府推动)”和“主体互动与整合”。利用“两轮驱动”构建以官产学研联盟为载体,以龙头企业研发中心和区域内科研院所、高校为支撑的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体系,同步建立以区域科技创新
    服务中心和行业协会为主体的产业共性技术中介服务体系,通过企业、地方政府、科研院所、高校、中介机构等主体之间的互动和资源整合实现合作创新、互利共赢。
        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关键是加强官、产、学、研之间的合作,核心是找准它们的目标结合点和利益的“黄金分割点”。
        2.基于集群的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对策
        (1)基于集群的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体系要采取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一方面,政府要增加对共性技术研究开发的投入,使其成为政府支持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政府的职责是要从产业集群整体发展的高度把握技术发展方向,制定相关政策,选择和培育研发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给予资金支持,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督促。但具体运作又要引入市场机制,具体技术研发的事项全权交由企业化运作的开发或生产机构负责,政府不直接参与管理。建议省、市、县(区)从本级政府科技经费中切出一块,建立“产业共性技术开发基金”,增加对共性技术创新的资金支持力度。
        (2)多层次培育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及服务主体。一般情况下,对于意大利式产业集群和卫星式产业集群,对容易产业化的共性技术,政府可采取财政、税收等手段培育和支持民营化科技企业,建立专业化的技术研发中心。对目前尚难以产业化的共性技术,发挥政府信誉和组织优势,通过产、学、研合作,委托研究或社会招标来解决;同时,政府要充分调动辖区内的科研院所、高校服务地方的积极性,为特色产业集群的发展提供产业共性技术。地方政府可以通过与科研院所、高校共建重点实验室的方式支持产业共性技术创新。要积极鼓励和引导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合作承担共性技术研究项目。在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大量中小企业配套协作的轮轴式产业集群,以龙头企业或龙头企业联盟为依托,集合高校、科研机构等多种资源建立产业共性技术开发中心。对在产业集群内具有广泛适用性兼具强制性的生产、品质标准及其测试等共性技术规范开发,可依托行业协会或建立事业性质的测试中心和质量检测机构。
        (3)要进一步整合社会科技资源。首先要研究制定《浙江省产业共性技术创新计划》,该计划要分近期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指导全省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与扩散。其次,要加强集群之间、区域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对于不同集群、不同区域共同所需的产业共性技术应该联合创新,既可以聚合创新资源,又可以分散创新风险。再次,要营造创新的氛围,形成创新文化,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最后,要坚持开放集成,增强自主创新的活力。
        (4)要重视共性技术的识别与筛选,既要突出“共”字,又要考虑市场前景和技术的前瞻性。共性技术筛选应该遵循以下原则:需求与供给相结合原则、前瞻性原则、效益性原则。产业共性技术的筛选应由地方政府的科技部门、集群内的龙头企业和特定学科领域内专家组建一个工作小组,经过调查研究,发现和锁定某一集群的产业共性技术。
        (5)坚持以人为本,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实力强劲的创新人才队伍。人才是最宝贵、最重要的战略资源。要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具有蓬勃创新精神的科技人才,努力形成人才辈出的局面。要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风尚,全面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要拆除围墙,降低门槛,敞开大门,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吸引各类创新人才来浙江工作。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加大科技奖励力度,充分调动创新人才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彻底打破“人才单位所有”的旧观念,形成人才的自由流动和自由组成创新团队的新机制。
        (6)进一步完善产业共性技术创新的制度环境,特别要建立有利于产业共性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制度。对承担特色产业共性技术开发和推广的机构在科研经费支持、税费减免、土地使用、人才引进、专利保护等方面提供优惠。政府资助的研究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应归承担单位所有,同时规定承担单位负有技术转移和扩散的责任,并作为项目验收和指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涉及区域重大公共利益的共性技术,由政府出资委托研究机构从事研究开发获得的技术成果,政府可以通过委托、特许等方式,由研究开发方按政府意向控制成果使用权。对有利于产业集群的技术升级和结构升级但应用面比较窄的共性技术,主要由企业投资,政府以补贴方式提供支持,知识产权归企业所有,通过专利措施实现收益内部化。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多家单位联合开发获得的知识产权及其专利、成果分享由研究开发各方通过合同约定。
     

    (责任编辑: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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