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来源:浙江文化研究工程课题
成果形式:著作
成果完成人:唐燮军
由唐燮军副教授完成的“浙江文化研究工程”课题《六朝吴兴沈氏及其宗族文化探究》,以其流畅的文笔,探幽抉微,梳理了吴兴沈氏在六朝时代的演变轨迹及其宗族文化的传承和变易,提出了不少见解,其主要观点如下:
一、吴兴沈氏在汉晋之际的沉浮
在东汉中叶之前,由沈鄷父子游宦四方而获得的俸禄和权势,不仅较大地推进了沈氏族势的成长,而且提升了该宗族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声望。然则此后,沈氏宗人始则因为较少具备文儒素养而难以得意仕途,继尔由于固守忠君观念而不愿为新朝用力,这就使得沈氏宗族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声望不可避免地呈现出不断下滑的趋向(详见表1),最终在阶层分化急剧加速、等级分层日益严格的东吴之世,被摒弃于上流社会之外。入晋之后,吴兴沈氏虽然因缘际会,上升为声著江左的吴姓豪族,却非但始终不曾跻身士族行列,而且先后两次遭受沉重打击。
表1 东汉时期沈氏宗人仕宦情况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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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亲缘关系 |
仕宦情况 |
大致任职时间 |
史料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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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鄷 |
沈戎子 |
会稽郡主簿 |
明帝永平后期 |
谢承《后汉书·第五伦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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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太守 |
章帝建初三年 |
王充《论衡·验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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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浒 |
沈鄷子 |
安平相 |
安帝延光元年后 |
沈约《宋书·自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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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景 |
沈鄷子 |
侍御史 |
顺帝永建六年前 |
范晔《后汉书·章帝八王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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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相 |
顺帝永建六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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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鸾 |
沈浒子 |
扬州别驾从事史 |
不详 |
沈约《宋书·自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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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直 |
沈鸾子 |
无 |
无 |
这两次家难的形成,固然与沈充、沈穆夫的措置失当有关,但更为深层的原因,还在于门第社会中士庶界限的难以逾越。当然,这两次家难的发生,对吴兴沈氏的未来发展并非毫无积极意义。沈氏宗人在江左士庶纷然鄙武从文的东晋后期以降之所以犹然习武不辍,在很大程度上理当归因于此。正是这种境遇,迫使沈氏宗人只能寄希望于建功疆场,以此改变艰难处境;而晋宋之际的动荡时局,又为骁勇善战且欲以将途自奋的沈氏宗人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历史机缘。这内因、外缘的两相凑泊,最终促成了吴兴沈氏在晋宋之际的勃兴,进而为该宗族在宋代的士族化奠定了基础。
东晋一代,其二元政治体制虽然未曾发生质的变易,但它作为一种并不正统的权力体系和行政模式,在其存续期间多次受到各利益主体的挑战。与沈充的政治取向迥然不同的是,沈穆夫在东晋末年的作为取舍,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破坏二元政体的况味。他无论是追随王恭举兵犯阙,抑或随同孙恩作乱,尽管其主观认识未必上升到反对司马道子专政的高度,客观上却推动了皇权政治的重建进程。然而,二元政体的式微和皇权政治的重建,是两个同向却并不同步的进程,这主要是因为重振皇权的努力,必然与既得利益者确保自身权势的意愿产生激烈的矛盾冲突,而这种矛盾冲突又非单纯依靠武力所能彻底解决,它需要建立一种有效的机制,将曾经与皇权相平行的非正统权力,重新置于皇权政治的框架之内,这无疑需要时间,更需要时机。至于此后中古历史的发展方向之所以表现为皇权政治的渐次复兴,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像吴兴沈氏这样的非士族阶层,始则自发继而自觉地将依附皇权当作实现自身士族化的必由之路。
二、吴兴沈氏的士族化
士族在魏晋时期,原本是对累世显贵的家族(宗族)的社会性确认。然则时至南朝宋代,士族的内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种变化,就其根源而论,理当主要归结为刘宋皇权的有限扩张。一方面,随着皇权的强化,士族对于政治的作用力不能不趋于弱化,从而不但在政治权势上无从与东晋门阀士族比肩,其身份的认同权亦逐渐为皇权所操控,也因此,社会的上下对流亦即士庶转换,在元嘉二十七年之后显得异常频繁;另一方面,又由于皇权的增强有其限度,故而士族并未完全丧失固有的权势,不仅依然活跃在政治舞台,而且在经济上享有诸多特权,惟其如此,跻身士流仍是时人难以遏止的期盼。
自从东晋末年以来,虽然沈氏宗人之间的同宗相恤相助之情并未完全泯灭,但各房支的独立发展之势却更形显著。因此,对于吴兴沈氏士族化问题的探讨,其实就是对沈氏宗族内各房支士族化进程的逐个考察。考察结果表明:沈氏各房支的士族化,尽管途径有差异,时间有先后,权势有大小,门资有高低,却莫不通过依附皇权而得实现,且在士族化后,依然将党附、卫护皇权作为隆身显家之道,并由此获取了巨大的回报。此则较诸汉晋之际的氏非世禄、宦无通资之情形,实可谓判若天渊,两相对比,更可见出沈氏门第之隆盛。
然则从来伴君如伴虎,沈氏宗人既然甘于党附皇权而渔利,也就难免卷入权力斗争的漩涡而深受其害,是以吴兴沈氏屡罹祸难,其数明显多于他姓。不过,虽然沈氏宗族内的单个房支时有隆替,但就其总体而言,吴兴沈氏在刘宋中前期乃至整个刘宋一代,却始终厕身于士族行列。这其中的关键,一则在于沈氏宗族规模的庞大及其乡里根基的雄厚,二则在于其尚武特质的保持。故此,每当沈氏都下势力委顿之后,终有若干房支通过建功疆场的方式厕身于黄屋庙堂,这既使之呈现出前后继起的发展态势,也予人以吴兴沈氏冠冕不替、世代簪缨的感受。
三、萧沈对抗与刘宋后期政治
南朝四代是东晋二元政体向以皇权为核心的隋唐官僚政治转化的过渡时期,而刘宋正处于这一转化过程的初始阶段。在各种政治势力的交互作用下,刘宋初年的政治格局在元嘉六年之后,实际上演变为文帝义隆和彭城王义康并立共存的二元体制。平情而论,二元体制对于稳定宋初政局、繁荣社会经济,进而对于“元嘉之治”这一小康盛世的出现,皆功不可没。但是,它的出现既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这主要是因为病魔缠身的文帝未能躬亲政事),也势必造成对皇权的侵夺,由此最终演化为元嘉十七年十月的宫廷政变。然而,文帝虽然通过这次宫廷政变终结了二元体制,却也在事实上开启了宋室骨肉相残的端绪,于是此后,占据帝位者莫不继续奉行打压甚至屠戮宗室的政策,而诸多宗王,或如竟陵王诞被逼造反,或如桂阳王休范觊觎神器。这两相凑泊,不仅使得文帝身后的刘宋政局经常受到皇室内乱的困扰,而且使得此后的中枢权力构成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这种变化,一则表现为宗王政治权势的渐趋弱化。史称孝武帝和明帝在位年间,“主威独运”,“权不外假”,这实质上就是对宗王参政议政权甚至生存权的剥夺,由此而导致的结果,则是在萧道成公开篡夺帝位的宋末,刘宋皇室内无深根不拔之固,外无盘石宗盟之助;二则表现为“恩幸”被赋予掌管国家机要的重任。此所谓恩幸,是指那些以个人才干为凭借,通过党附皇权而骤得隆盛的非士族分子。尽管他们在崇尚门第的当时,通常受到士族阶层的鄙夷,却无疑是占据帝位者试图重振皇权时的主要依靠对象,事实上也是隋唐时代帝国官僚的原生形态。
从沈攸之早年行迹及其在刘宋后期所发挥的作用来看,他与恩幸并无二致,泰始年间的萧道成也大抵如此。沈、萧二人之所以得到明帝的进用,实有不得不如此的理路伏脉,也有因缘嬗变的运势推挽。正是在宗王深受疑忌和打压,而士族阶层又“皆以文学相处,罕关庶务”的情势下,沈攸之和萧道成始则协助明帝篡位,继而为之克定“义嘉之乱”,此后又为稳定泰始政局而分别西守北镇,最终得以分别组建荆州武装和萧氏阵营。与萧道成不同的是,沈攸之并未随着个人权势的增长,而泯灭对刘氏皇权的忠诚,故而极力反对萧氏的篡位阴谋。此际的沈攸之及其麾下的荆州武装,已然成为卫护刘宋政权的中坚力量;也因此,萧沈对抗其实就是事关刘宋存亡的政治较量和武力对决。这一格局的形成及其结局,既加速了宋齐易代的进程,也例证了从二元政治向皇权政治的回归,是一个曲折甚而时有反复的过程。
四、南朝士族吴兴沈氏的没落及其后续动向
从政治社会地位变迁的这一角度来看,吴兴沈氏的演进史,大致分为汉晋、刘宋、齐梁陈三个阶段。在第一阶段,沈氏宗族实现了从移民户到吴姓豪族的转化,进而力图谋求士族化,却以两次家难而告终,其在汉晋之际的沉浮升降,实际上反映了非士族阶层在日益狭小的发展空间内,艰难奋进却又屡遭挫折的历史命运;第二阶段,始则有沈林子兄弟氏邀缔构之运,因预易代政争而隆盛于刘宋初年,继尔有沈演之、沈庆之、沈怀文等人,或凭吏干政能,或藉斩将搴旗之才,而得以晋身皇屋庙堂,终有沈攸之在刘宋末年的雄居西陕,此阶段实乃吴兴沈氏政治地位和社会声望最为鼎盛的时期,期间其各房支先后厕身士族行列;第三阶段,在内在需求和外力驱策交互作用下,沈氏门风最终由斥力尚武转为锐意崇文,吴兴沈氏在门风转向后,固然在一段时期内诞育出为数不菲的文化精英,却并不利于该宗族的未来发展,沈氏族势在表面的繁盛下潜伏着衰落的趋向,随时日的推移而愈益显著,其实即便没有南朝士族社会的终结,吴兴沈氏的没落及其丧失士族身份,也在所难免。
表2 六朝沈氏宗人有爵位者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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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代 |
姓名 |
爵位及其变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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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
沈珩 |
永安乡侯 |
《三国志·吴书·吴主传》及注引《吴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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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宪 |
定阳侯 |
《宋书·自序》此说可疑,且不详其受封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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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矫 |
列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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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 |
沈渊子 |
繁畤县五等侯 |
以军功受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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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田子 |
营道县五等侯 |
以军功受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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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乡侯 |
以军功受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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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林子 |
资中县五等侯 |
以军功受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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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叔任 |
宁新县男 |
以军功受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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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阳县五等侯 |
受封原因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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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
沈演之 |
吉阳县五等侯 |
袭其父爵(沈叔任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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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畅之 |
宁新县男 |
袭其祖爵(沈叔任长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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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晔 |
宁新县男 |
袭其父爵(沈畅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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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林子 |
汉寿县伯 |
永初元年六月刘裕称帝之后,以佐命之功受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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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邵 |
汉寿县伯 |
袭其父爵(沈林子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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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侃 |
汉寿县伯 |
袭其父爵(沈邵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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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庆之 |
南昌县公 |
元嘉三十年闰六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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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郡公 |
孝建元年六月,以讨平鲁爽之乱进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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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昙亮 |
始兴郡公 |
袭其祖爵(沈庆之长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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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郡公 |
泰始七年改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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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兴郡公 |
元徽元年还复先封,因始兴改称广兴,故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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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法系 |
平固县侯 |
元嘉三十年闰六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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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文耀 |
永阳县侯 |
景和元年九月,以父荫受封(沈庆之少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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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怀明 |
吴兴县子 |
泰始二年八月,因参与平定“义嘉之乱”受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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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文秀 |
新城县侯 |
泰始四年,以抗击魏军、保卫青州之功受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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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攸之 |
平洛县五等侯 |
元嘉三十年五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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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县男 |
景和元年八月,因助前废帝诛戮大臣受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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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阳县公 |
泰始二年十月,因参与平定义嘉之乱而受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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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文季 |
山阳县五等伯 |
大明五年,以父荫受封(沈庆之次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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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县侯 |
景和元年八月,以父荫受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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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侯 |
昇明元年,因助萧道成反击沈攸之受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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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 |
沈文秀 |
吴郡公 |
孝文帝太和中,参与南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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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 |
沈文季 |
西丰县侯 |
建元元年,盖因支持萧道成篡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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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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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
建昌县侯 |
天监元年,以赞成帝业之功受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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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旋 |
建昌县侯 |
袭其父爵(沈约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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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寔 |
建昌县侯 |
袭其父爵(沈旋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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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炯 |
原乡县侯 |
梁元帝以其妻子为侯景所害而特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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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恪 |
东兴县侯 |
以军功受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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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
沈恪 |
东兴县侯 |
以从龙功臣保有其封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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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法兴 |
东兴县侯 |
袭其父爵(沈恪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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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法深 |
建城县侯 |
以其女为皇后被追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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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钦 |
建城县侯 |
袭其父爵(沈法深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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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观 |
建城县侯 |
袭其父爵(沈钦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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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君理 |
永安亭侯 |
盖以帝婿受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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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蔡县侯 |
以其女为皇太子妃受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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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遵礼 |
望蔡县侯 |
袭其父爵(过继沈君理) |
在隋朝混一南北之后,由于政治体制、政权支撑力等外在环境的巨变,那些沦为亡国之余而被强行迁居外地的沈氏宗人,主要因为失去了与本土世代相续的诸多联系而一度处境窘迫,留居本土的沈氏宗人也因为九品官人法的被废弃,失去了通过强大的宗党势力和舆论导向影响中正品评以入仕为官的快捷方式。至此,作为南朝士族的吴兴沈氏最终彻底没落于草莱之间,仅留世人以南朝旧族的模糊印象。
诸多史料显示,在隋唐时期,仍有相当数量的源出吴兴沈氏的沈姓人物活跃于政坛、学界,其中沈易直一系更因为“德宗敦崇外族”而得以贵显于德宗朝,然而,以隋人沈琳为始祖的沈氏新贵,尽管与吴兴沈氏有着血缘上的渊源关系,但它在德宗朝的隆盛,并非吴兴沈氏在中唐的复兴;以吴兴为郡望,以武康为本贯,以始迁祖沈戎为不祧之宗的吴兴沈氏,早已随着南朝士族社会的解体而衰落。
五、沈约治学重点的转移及其原因和文化意义
在南朝政治生活史上,沈约无疑是以文才见长的士人的典型代表。他虽然出身士族,也曾得到宗族贵要(譬如沈庆之)的援手,但从总体上说,并无政治背景可言。也正因为没有稳固的政治倚托,以追逐世俗功业为人生目标的他,始终处于持续的紧张和焦虑之中。梳理他的仕途进退之迹,寻绎其宦海生涯中的心路变化,显然有助于了解并理解南朝文士的生存状态及其作为取舍,进而对于探析南朝皇权渐趋强化的历史动因,也当不无意义。
自从东晋末年刘裕重新确立“尊主卑臣之义”以来,江南地域的政治权力结构逐渐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即在皇权日益增强的同时,士族对于政治的作用力却转趋弱化。时至梁代,皇权已在较大程度上具备了整合社会的能力,遂有策试入仕制度的实施、官班制的创设和诸如此类的政策调整。士权和皇权的此消彼涨,其因固然不一而足,却无疑主要得益于以下两点:一是旧姓高门的盛极而衰,二是无论新兴的军功受益集团抑或不断崛起的寒人阶层,几乎都将依附皇权当作实现自身士族化的终南快捷方式,周盘龙的以兜鍪换貂蝉、纪僧真的“唯就陛下乞作士大夫”,就是其中的两个显著实例。尽管沈约以文才为凭借的求仕方式,既不同于周盘龙的以军功起家,也有别于纪僧真的以吏干发迹,但其政治取向与周、纪两人其实并无任何差别,并同样表现为对皇权的依附。南朝时期,虽然忠君观念尚未为人臣所全盘接受,传统意义上的以皇权为核心的官僚政治体制也尚未最终确立,但士大夫阶层向帝国官僚的转化,确已成为此期历史发展的确定不易的方向,这相当典型地体现在沈约的身上。
沈约在所撰《宋书》中虽未曾专立“儒学传”或“儒林传”,但从本质上说,他是一个深受儒学思想熏陶的儒生。如所周知,儒家学说原本就具有较大的开放性和较强的包容性,这不但使之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也使之自然而然地对变化和如何变化的问题给予了密切的关注乃至理论思考,并早在汉代已就士人的仕途穷达、出处立身之道,提出了诸如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之类的解答。执此而论,沈约为人处世的多变和善变,其实也未尝不契合于儒家的说教。但沈约的人生趣向又有别于汉代的儒士,他不曾以两汉士人为榜样,仅仅在干禄求进与隐遁不仕之间做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始终将从政仕进作为自己的基本出路。换言之,入世事业在他的人生实践当中具有核心的位置和当然的意义。但与此同时,其求仕宗旨又并非修齐治平、大济天下,而仅仅是为了达成入仕及入仕后的通达荣显。为了实现这个人生目标,他积极捕捉目所能及的每一个时机,甚至求诸儒学以外的知识,既曾谈空空于释部,也曾核玄玄于道流,并因此呈现出治学重点不断转移的表像。沈约对于功名利禄的刻意营求,虽受到了后人的非议,甚至于被隋末大儒王通定性为“小人”,但其观时知变的处世原则和治学风格,却也值得充分肯定。
从自今而古的角度回溯,沈约的有生之年,正是业已式微的儒家经学转趋复兴之时。在此期间,他不但撰就了《谥法》等经学著作,而且一度致力于构建梁朝的典章礼仪制度。平心而论,沈约在经学理论研究上的成就委实不如贺玚等儒士,但他对于推动经学在梁代的繁荣,其功劳较诸贺玚等人有过之而无不及,其影响更非后者所能比拟。在沈约之前,兼收并蓄不同学术体系和理论说教者,诚然不乏其人,但像他这样根据某一时段的自身需要而着重关注某类知识,并以这类知识为工具积极谋求功名利禄的做法,却不但史无前例,而且在方法论上极大地启发了同时代的其它学者,并因此成为时人效仿的榜样。而后世史家也主要以此为据,予其以“博物洽闻,当世取则”的赞誉。
六、沈约《宋书》评议
何承天、徐爰、沈约三部《宋书》既同载刘宋史事,其所述内容也就难免多有雷同,更何况沈《书》述作于后,自然不能不受前作的影响,此则沈约本人亦未尝讳言,而于引用前人著述之处多予说明,故在该书《律历》、《百官》诸志中,不时可见何、徐两《宋书》的原文或是对其文意的隐括(详见表3)。此外,为《州郡志》所引录者,虽仅片言只字,却多达近千处,主要用于说明某地行政建置之变迁,部分则是对两书《州郡志》的辨析。今观沈《书》之取材,虽前有所承,却多能钩稽融会、断以己意,绝非徒事钞撮者,只是在取舍、排比史料之时,不免有所疏漏、曲笔甚至谬误。
表3 沈《书》所引何承天、徐爰旧作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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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承天曰:夫历数之术,若心所不达,虽复通人前识,无救其为敝也。
【备注】见卷12《律历志中》,页231。当是对何氏《宋书·律历志》文意的隐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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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左中领军琅邪王朔之…欲以九万七千岁之甲子为开辟之始,何承天云“悼于立意”者也。
【备注】见卷12《律历志中》,页260。引文当系何氏《宋书·律历志》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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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曰“仪从《冠礼》”是也。……《礼仪志》又云:“乘舆初加缁布进贤,次爵弁、武弁,次通天,皆于高庙。王公以下,初加进贤而已。”
【备注】见卷14《礼志一》,页334。引文当系何氏《宋书·礼仪志》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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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承天云,魏元会仪无存者。
【备注】见卷14《礼志一》,页342。当是对何氏《宋书·礼仪志》文意的隐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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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承天曰:“案【孙】权建号继天,而郊享有阙,固非也。末年虽一南郊,而遂无北郊之礼。(中略48字)则权不享配帝之礼矣。”
【备注】见卷16《礼志三》,页421。引文当系何氏《宋书·礼仪志》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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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承天曰:“案礼,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庶人无庙,故祭于寝。帝者行之,非礼甚矣。”
【备注】见卷16《礼志三》,页445。引文当系何氏《宋书·礼仪志》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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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承天曰:“《周礼》:‘凡有功者祭于大烝。’故后代遵之,以元勋配飨。【向】充等曾不是式,【蜀后主刘】禅又从之,并非礼也。”
【备注】见卷17《礼志四》,页487。引文当系何氏《宋书·礼仪志》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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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承天谓战国并争,师旅数出,悬乌之设,务察风祲,宜是秦矣。
【备注】见卷18《礼志五》,页500。当是对何氏《宋书·礼仪志》文意的隐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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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爰曰:“彭【推】、张【华】之说,各言意义,无所承据。案天文毕昴之中谓之天街,故车驾以罼罕前引,毕方昴圆,因其象。《星经》,昴一名旄头,故使执之者冠皮毛之冠也。”
【备注】见卷18《礼志五》,页500。引文当系徐氏《宋书》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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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爰曰:“俗说帢本未有歧,荀文若巾之,行触树枝成歧,谓之为善,因而弗改。”……徐爰曰:“帽名犹冠也。(中略43字)自乘舆宴居,下至庶人无爵者,皆服之。”
【备注】见卷18《礼志五》,页520。引文当系徐氏《宋书》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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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承天曰:“世咸传吴朝无雅乐。案孙皓迎父丧明陵,唯云倡伎昼夜不息,则无金石登哥可知矣。”承天曰:“或云今之《神弦》,孙氏以为宗庙登哥也。”
【备注】见卷19《乐志一》,页541。引文当系何氏《宋书·乐志》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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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中丞何承天论浑象体曰:“详寻前说,因观浑仪,研求其意,有以悟天形正圆,而水周其下。(中略146字)径天之数,【王】蕃说近之。”
【备注】见卷23《天文志一》,页677。引文当系何氏《宋书·天文志》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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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中大夫徐爰曰:“浑仪之制,未详厥始。(中略419字)夫琁玉,贵美之名,机衡,详细之目。所以先儒以为北斗七星,天纲运转,圣人仰观俯察,以审时变焉。”
【备注】见卷23《天文志一》,页677-678。引文当系徐氏《宋书·天文志》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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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四中郎将,何承天云,并后汉置。
【备注】见卷39《百官志上》,页1226。当是对何氏《宋书·百官志》文意的隐括。 |
沈《书》在梁代的学术地位之所以不如裴《略》,并非其学术价值逊色于后者,而在于外在的人事关系发生了有利于裴子野的变动。这种变动,首先是沈约本人贪恋权势不能去位的恶果;其次,又与以裴子野、刘显等人为核心的“古体派”文学集团的崛起,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此前文名不著的裴子野,正是主要通过与诸同志的往来唱和及互相题拂,成为京师文人的效仿对象。而景慕者在翕然悦服裴氏文才之余,不免爱屋及乌,遂予《宋略》以如潮的好评,“由是世之言宋史者,以裴《略》为上,沈《书》次之。”
沈《书》无论史书结构抑或史观,皆对当时及后世史学乃至文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而此类影响既有显晦之别,后人也因此而有知与不知之分;《建康实录》记宋事全据《宋略》为蓝本而与沈约《宋书》无涉之说,即是其中的典型例证。《建康实录》引用《宋略》之处委实所在多有,其中可以确认者,有“裴子野曰”16则见卷11、12,又有佚文4条见卷13小字夹注。此外,虽为该书所采录但未曾说明引自《宋略》者亦为数不少,如卷14末自“宋高祖武皇帝以盖世雄才”至“盖司典之后,而不敢忘焉”共计两千余字,其实就是《宋略·总论》。但即便如此,“蓝本”之说仍颇待商榷。值得注意的,是作者许嵩在《建康实录序》中所自定的撰述原则,据此当可推论:举凡许氏所能觅取的有关宋史的前人著述,皆其撰述之时的取材对象;除“异事别闻”及“辞不相属”的史料被纳入“注记”即小字夹注外,余则有可能被采入《建康实录》正文之中。事实上,这正是《宋略》佚文既见于正文同时又见于小字夹注的原因所在,也是《宋略·总论》虽被全文载录却又未被标明来源的原因所在。
通观《建康实录》宋史部分(包括晋宋易代之际的史事)的小字夹注,可见除《宋略》外,尚引用未书作者姓名之《宋书》4条,其一见卷10,余则皆见卷13,其文字虽略有差异,却大抵皆源自沈《书》,或是对沈《书》文意的隐括。参照许嵩对《宋略》的处置方式,沈《书》既已被采入小字夹注,从逻辑上说也应当被不标明出处地引用于《建康实录》正文之中,而从事实层面来看,也确实如此。例如该书卷14自“帝少而和令”至“其余事迹,别见众篇”共计700多字,几乎是对《宋书·明帝纪》相关表述的全文抄录。尽管在《建康实录》宋史部分之中,诸如此类的对沈《书》的引用所在多有,但即便仅据此数例,亦足以说明:如同对《宋略》的措置,许嵩不但在《建康实录》小字夹注之中,而且在正文内,引用了沈约《宋书》的相关内容。许嵩在裴《略》和沈《书》之间,是否因为偏爱前书而予以更多的关注和引用,由于《宋略》散佚已久,无从对这三部史册作全面比较而难以确知,但完全可以肯定的是,《建康实录》记刘宋史事并未全据《宋略》为蓝本,至少沈《书》也是其主要的参考对象和史料来源。
七、沈炯生平及其诗文三题
沈炯的生卒年之所以迄无定说,盖因未曾细绎其《归魂赋》及刘师知《侍中沈府君序集》之故。据此两文,基本上可以认定沈炯生于梁朝开国之初,卒于陈文帝天嘉元年春。
沈炯的生前遭际,在梁武帝太清三年(549)前后呈现出较为显著的差异。在该年之前,他虽然仕宦不达,但心情比较顺畅。侯景之乱的爆发,不但打断了沈炯悠游林皋的平淡生活,而且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使之在不期然间成为交战各方急需的捉刀之士,并最终成为王僧辩的帐下文士,深得王氏的重用。也因此,时当沈炯自长安南返途径方山,得知王氏遇害后被草葬于此山,特作《长安还至方山怆然自伤诗》加以凭吊,隐晦地表达对故主的感念之情。
尽管沈炯的人生遭际在太清三年前后呈现出较大的差异,其才学却并未因此而变质,自始至终略无文藻之美。沈炯的文学成就既不及同时代的徐陵,更遑论与曾被他斥为“末学”的沈约比肩媲美。曾经激扬文字于梁末陈初乱离之际的他,在中古文学史上,充其量只是一位工于尺牍、书记并以此见称于南朝末年的匆匆过客。
八、吴兴沈氏宗族文化的传承与变易
东晋后期以来席卷江左的崇文思潮,最初大抵是在政治上被日益边缘化的门阀士族旨在维系、标榜门第的无奈选择,却在不期然间风靡为社会时尚。在这股崇文鄙武思潮的冲击下,尽管沈氏的尚武传统并未因此而中断,但仍有部分沈氏宗人产生了偃武修文的内在冲动。假如说东晋后期至刘宋末年部分宗人的偃武修文,是沈氏门风由斥力尚武转向锐意崇文的先声,那么,宋顺帝昇明二年(478)沈攸之的败亡,则作为外力,加速了吴兴沈氏门风转向的进程,并至晚在齐武帝永明后期完成此一转变。
门风转向对吴兴沈氏在此后的发展,影响至为深远。就其积极意义而言,即是在崇文门风的熏陶下,诸多沈氏宗人发愤求学、孜孜问道,既有力地促进了南朝学术的繁荣,部分宗人也正因为才情横溢,故在梁末侯景之乱中颇得交战各方之急需,从而避免了转尸沟壑的厄运,但其消极作用也显而易见,譬如由于尚武精神的失落,沈氏宗人的入仕方式明显呈现出单一化的趋向,他们主要以文才吏干起家,这固然契合了梁代中前期的官吏选拔体制,但随着社会局势的日益动荡,却不利于入仕和晋升,这也是吴兴沈氏在南朝后期渐趋没落的主要原因。
吴兴沈氏之有家学,始于前三国时代。同时也不难发见,此期的沈氏家学虽以儒学为主,却又并不限于儒学,进而为其后人所承继,从而使得驳杂成为沈氏家学的显著特征之一。沈氏家学,从同期横向比较来看,确实显得较为驳杂,就其纵向演进态势而言,则又相当明显地表现出它的多变性,并无一以贯之的治学对象。不过,在沈氏家学多变的表象下,其迎合时代潮流亦即曲学阿世的治学旨趣却始终未变,甚而更趋强烈。
陈寅恪先生曾经断言吴兴沈氏乃是虔诚的天师道世家。孤立地看,陈先生的推论尚可成立,因为足以“证成”其说的事例不仅多达三条,而且见载于不同的史书,出现在不同的时代。然而,有更多的史料构成了对义宁先生这一推论的反证。也惟其如此,这一长期以来为学界所信从的推论,近来受到了吴正岚的事实上的否定。在吴氏看来,虽然吴兴沈氏在“东晋乃至更早的时期”确尝“举族奉道”,但自刘宋以降,沈氏宗人的宗教信仰其实已然“分化”,并大致可分为三类:以沈攸之、沈文季为代表的专奉道教者,以沈演之、沈道虔为代表的虔诚事佛者,和以沈仲玉、沈约为代表的兼奉佛道者。吴氏进而断言:“宗教信仰的保守与趋新,分别对应着家族文化素养的深厚与薄弱。”举凡信奉道教的沈氏宗人,必是文化修养偏低者,而信奉佛教者,则反之。然则吴正岚的这一新解,不但难以令人信服,而且存在着不少纰漏。其实,吴兴沈氏既不是所谓的天师道世家,也从未阖门信佛,更不见有从举族奉道到信仰分化的演变轨迹。从传世文献的相关记载来看,沈氏宗人往往根据自身的处境、性情、爱好而做出相应的选择,或如沈道虔虔诚信佛,或如沈僧昭一意奉道,或如沈约不时改变其宗教信仰,更多的则像沈昙庆那样两不相从。沈氏宗人对于宗教信仰的不同取向,既契合于传统的文化心理结构,也大致反映出当时社会各阶层在宗教信仰问题上的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