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周亚越教授的著作《行政问责制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6 年4 月出版),获浙江省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该成果是宁波市哲社规划课题的研究成果,其主要观点如下:
1、行政问责制是构建责任政府、实现政治文明的重要途径,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2、行政问责制是当代国际社会一切代议制政府的共性。3、我国现行的地方性行政问责制法规规章存在着众多缺陷:问责程序的规定缺乏较强可操作性、问责事由的规定不具体、问责后果即责任形式的规定不统一等等。4、中国统一的行政问责制框架方案应该内含:行政问责制的目标是通过建立一个问责、应责的平台来建设责任政府;行政问责制的基本原则是有权必有责、权责对等和以民为本;问责主体的核心是异体问责;问责客体应该包括政府及其一切公共行政权力的行使者,不能仅限于政府主要官员;问责事由要扩展,不能仅限于重大安全事故;问责的后果要全面,不能仅仅等同于引咎辞职。5、中国的行政问责制必须改变目前行政色彩浓厚的“以上问下”的问责方式,建立“以下问上”的具有明显民主特性的问责方式。
该著作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研究问责制、行政问责制的学术专著,其创新点和学术贡献主要包括:
1、在研究结构上,为行政问责制研究构建了基本框架。初步回答了什么是行政问责制、为什么需要行政问责制、如何构建中国的行政问责制三大问题,实现了行政问责制研究的系统化。
2、在研究视角上,对行政问责制的研究从政治学、行政学、法学、管理学等不同学科角度作系统考察,突破了以往仅仅局限于政治学、行政学角度来研究行政问责制的传统。
3、在问责制基本理论、行政问责法律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主要包括:科学界定了问责制、行政问责制的概念,并被理论界广泛引用和认可;第一次确立了行政问责制的五大原则等等。
该著作为中国行政问责制的实施和完善提供了理论依据。并提出了我国全国统一的行政问责制建构的框架方案,这种方案框架,对于我国未来进一步实施行政问责制具有重要实践价值。该著作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研究行政问责制的专著,填补了我国在系统研究行政问责制方面的空白,取得了很好的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著名行政学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康之先生在该著作的序中称“这是一本思路清晰,结构严谨,内容系统的关于问责制的著作,有分析也有建构,很多对策性的建议是可以付诸实践的。作为一部专门研究行政问责制的学术作品,非常难得的是,作者能够政治学、法学、管理学等多学科角度来探讨行政问责制的问题,显得视野较为开阔。作者关于行政问责文化、行政问责法律等方面的研究也不乏深入而独到之处,理论创新是显而易见的。因此,作者所提出的完善行政问责制的路径是富有启发意义的。总之,这是一部能够反映出作者的学术敏感性和理论探索勇气的著作”。
该著作的主要学术观点曾在《理论与改革》、《行政法学研究》、《理论前沿》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被引用共计6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