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知识产权作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地位日益彰显。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必要前提,也是提高中国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支撑。然而,近年来正版音像制品版权被盗的事情频有发生。这种现象极大地挫伤了文艺工作者创新的积极性,干扰了音像产业的健康发展,在国际、国内造成了恶劣影响。中唱音像公司作为国有企业,牢记党和国家赋予的弘扬优秀民族文化的重任,主动站在抵制盗版队伍的前列,制定了一整套的行之有效的扩大正版产品销售的方案,并实施了改造和转化盗版音像制品经营人员工程,为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建设保护知识产权阵地,营造和谐文化产业发展环境
保护知识产权是全社会每一个集体组织和公民的神圣义务,需要从立法建制入手,同时又必须与市场调节、政府干预均衡互动相结合。因此,必须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平台。2005年,我们在文化部和江苏省文化厅的大力支持下,整合了江苏一家文化传播公司,投资1000万元,在南京建立8000平方米的华东地区最大的正版音像制品展销中心。展销中心引进全国48家大型出版、发行企业入驻,并设立了直销窗口。2008年中心内聚集了国际、国内数百家知名出版、发行企业的16万余种音像产品,涵盖了音乐、影视、百科、电子软件、卡通、动漫等多个种类,实际引资1亿多元人民币。经过几年的努力,销售面覆盖整个长三角经济区域及华东六省一市乃至中原河南和华中地区的一些省市。正版音像制品批销基地的建立,拉动了正版产品的销售,满足了消费者对正版音像制品的需求,真正起到了抵制盗版的作用。当年江苏省正版音像制品销售总量首次实现1.5亿元。
从2006年到2008年,我们结合全国3·15宣传活动,与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音像城联手在全国重点地区掀起了三场大规模的抵制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活动,在国际、国内引起很大反响,极大提高了国际和国内版权人的积极性,增强了正版产业振兴的信心。自2007年起全国音像产业开始回暖,2008年明显活跃,仅江苏展销中心2008年平均每周新发行电影、电视剧近40部,新歌新碟30张。展销中心建立后,江苏盗版经营人数和门店明显减少,销量直线下降,迫使当地15家经营盗版制品的批发大户纷纷弃暗投明。2005年以前,江苏地区正版音像制品销量仅占全国年销量的8%—10%,年销售额在8000万元。2008年江苏正版音像制品的市场年总销量已占到全国的17%—20%,年销量达到3亿元,成为全国第一大正版音像制品销售市场。
二、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献计献策,为文化产业发展构建良好的社会秩序
1997年7月1日修订的《刑法》以及2004年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盗版音像制品者适用的法律条款和判刑数量及金额,并将侵犯著作权罪列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刑法》第217条中描述“盗版数量较大或巨大”是两种不同的定罪条款。但是违法经营在什么数量上该定何罪,还需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量化。中唱公司作为专门经营文化产品的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在摸清盗版者的违法情况后,组织召开了5次研讨会,广泛听取专家和经营者的意见。在这个基础上,2006年初,我们专门给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写了一份对《刑法》第二编分则及“两高《解释》”再次修改的建议,按照音像制品现在高科技含量标准,列出大量的理论数据,佐证犯罪程度,并提出量刑数量参考标准。该建议送达后,多项条款被采纳。200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新的“两高《解释》”对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的力度明显加大,仅2007年全国就有近百名侵权犯罪人员按照新的“两高《解释》”被判刑。据统计,2008年全国从事盗版制品经营人员比前几年减少50%,有效促进了良好和谐的文化产业发展社会秩序的形成。
三、坚持以人为本,把做好盗版从业人员改造工作作为保护知识产权的一项重要任务
以人为本,积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在针对盗版的社会调查中发现一个突出的问题,盗版个体经营者大部分是社会上的流动人员。经营场所散落在背街小巷个体小店铺,不在任何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经营行为无组织化,游荡性很大。在这个群体中,很多人对知识产权一无所知。针对这一状况,在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协调下,我们具体组织实施了“改造和转化盗版音像制品经营人员工程”。首先是积极做好普法宣传,我们在南京聘请了20名大学生,对当地贩卖盗版光碟的店铺进行分片调查,列出重点钉子户,逐户走访恳谈,一对一地做帮助教育工作。在南京市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们还大规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法的普及教育,3年内共举办了50多场形式多样的活动,受教育人数达3200人次。同时,展销中心的管理部门还为他们建立了专门档案,并要求中心内的商户给予他们最大限度的扶持,享受一级客户的优惠批发价格待遇,使其中的大部分人员转向经营正版光碟。
用疏导与打击相结合的方法,端掉盗版音像制品集中批发市场。南京珠江路盗版光碟的批发市场曾经在全国乃至国际上臭名昭著。在宣教活动中,我们把协助政府端掉这个非法市场列为一项重点工作。首先从控制这个市场的15家大户入手,收集了他们大量的犯罪资料,会同执法部门的干警,逐户进行执法宣传和帮教。经过帮教,2007年底,有12户选择弃暗投明,搬出珠江路盗版市场,其中7户改行做其他贸易,5户改为从事正版经营,另外3户的当事人则执迷不悟、拒不守法,被依法送进监狱服刑。同时,我们抓紧对另外16家小的批发户进行帮教,动员小户陆续撤出珠江路市场,2008年9月,原盗版批发市场自然消亡,江苏音像市场成为中国第一大正版市场。
四、组织形式多样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活动,巩固和扩大成果
在中唱公司耐心教育和正确引导下,17位从事盗版经营的大户代表联名签订了支持政府扫黄打非、愿意改邪归正的保证书,同时向全省万家音像制品经营商发出“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民族影视业专项行动”的倡议,效果良好。电影《无极》、《投名状》、《集结号》自公映到光碟正式发行,整个江苏地区没有发现一张盗版碟,2008年国产影片《画皮》更是创下2.5亿元的票房佳绩。在我们的组织下,南京珠江路7名多年从事盗版音像制品经营人员组团与国内大型正版音像制品的出版、制作、发行公司共同探讨音像制品盗版泛滥、市场混乱的解决方案。同时我们还牵线搭桥,帮助他们建立正版进货渠道,这标志着“改造和转化盗版音像制品经营人员工程”又深化了一步。事后,7名团组成员深有感触地说:这是一次洗心革面的活动,一次从黑暗走向光明的阳光之旅。事实证明,实施和深化这一工程对音像产业的振兴和促进文化产业的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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