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满达(1966.7 -),湖南省涟源人,教授。1988年7月和1993年7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获法学学士和硕士学位。现为宁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民商经济法中心”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入选宁波市“43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兼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宁波调解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宁波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市网商协会顾问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