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曙光,1962年出生,硕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受聘学校“包玉刚杰出学者”。2009年至2014年期间任校人文社科处处长。
先后获得“浙江省优秀党员”“全国优秀教师”“浙江省十大中青年法学专家”“甬城英才”“浙江省杰出教师”“浙江省最美教师”“全国消费维权年度十大人物”“浙江省专家领军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国家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等人才称号与荣誉称号。
长期从事经济法学、商法学教学、科研与地方服务工作,主持国家级项目5项,主持国家级课程4门,主持与参与完成省级开放课程2门,省部级重大攻关项目、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20余项,出版专著与教材13部,发表论文90多篇,2项教学研究成果获得省人民政府教学成果二等奖,6项研究成果获得省社科联、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社会科学成果奖,3项研究成果入选国家级《软科学要报》与浙江省法学会《专报》,1项教材项目获得省级优秀教材。6项研究生教学案例被省研究生教育学会认定为优秀教学案例,获得研究生教学成果二等奖。主讲的公开视频课程《经济生活中的法律》(共8讲)入选中宣部“学习强国”网站。
社会兼职有:教育部高师网培中心特聘教授,全国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社科基金通讯评审专家、浙江省社科规划“十四五”专家组成员、浙江省法学本科教指委副主任委员、浙江省立法研究院兼职研究员,浙江省政法委专家监督员,宁波市人大法工委法制咨询员、浙江省金融法研究会名誉会长、浙江省竞争法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首席法学专家,青岛/宁波/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商会宁波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执业律师。
研究领域为经济法基本理论与制度体系、商法基本理论与制度体系,经济组织设立与运行制度、市场准入与退出法律制度、产权交易与资本市场运行法律问题、产业组织与自然垄断产业法律制度、公司纠纷与公司诉讼、经济与社会公共政策。研究成果以项目、论著形式出版发表,以专家咨询报告、立法建议稿、法律意见书提呈相关部门,以社会课堂启发受众心智。研究成果直接应用于教学实践与社会实践,以地方服务方式策划完成一批法律类项目,内容涉及大型国有企业改制、公司上市与资本运作、公司收购与产权交易、重大商事纠纷处理,消费领域格式合同专家审查、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规则专家审查、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民营企业立法等项目,以专业学识与专业能力服务社会,赢得社会好评。2014年评为全国社科先进工作者,2019年被中消协推选为“全国十佳消费维权人物”,2024年赴京出席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单位与个人表彰大会,受到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教学格言:教与学研相长,师生共成长。(202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