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依,女,1966年4月出生,浙江慈溪人,硕士,教授。现任宁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宁波大学法学院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宪法与法治研究所副所长,分管本科专业课教学、成人教育教学、教学交流、实验室与资料室等。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理事,浙江省宪法与地方立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第十届浙江省政协委员。
主要从事宪法学、行政法学、经济行政法、政治学与宪法学的教学与研究。近年来出版《行政法新论》、《经济行政法的理论与制度》专著二部,参编教材5部,在国家级法学杂志《中国法学》、《法学研究》和国内其他核心刊物如《法商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等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关于行政问责的理论与实践探讨”被人大复印资料《公共行政》2009年2期全文转载,主持或参与省、市课题如“行政问责地方立法研究”、“城市社区建设中的法律问题”、“依法行政与高校办学自主权研究”、“高校自主办学条件下的教育法律变革研究”、“城乡居民身份平等化与反岐视立法研究”等15余项;《论行政公开原则》获得“浙江省社联第三届青年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再思考》、《程序与控权》、《行政程序违法的司法裁判》分别获得宁波市第七次、第八次、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行政法学课程教学改革研究”获得宁波市人民政府颁发“宁波市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