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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通告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宁波市新型智库的通知
    2026-10-29 11:10     (点击: )

    各有关单位、研究机构:

    根据宁波市社科联发布的《关于开展第二批宁波市新型智库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第二批宁波市新型智库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真”“情”“实”“意”总要求,加快培育建设一批定位清晰、特色鲜明、咨政管用的新型智库,切实服务党委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模范生,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持续输出高质量智力成果,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地方实践走深走实。

    二、建设内容和目标

    市新型智库建设周期为5年,重点培育一批我市亟需、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的新型智库,积极推动打造有全国影响力的智库,构建定位明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新型智库体系。

    三、申报条件

    申报宁波市新型智库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为依法设立、相对稳定、运作规范的实体性非营利研究机构,鼓励其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非企业组织;拥有独立的人员编制、办公场所、设施设备、文献资料和运行经费等,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及组织章程、科学务实的发展规划、可持续的资金保障。

    2.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急需,凝练主攻方向,突出专业特色,对浙江和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有明确的研究领域和研究重点,符合宁波市新型智库主要研究方向;强化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创新导向,注重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有长期关注、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并在该研究领域能够发挥较强的决策咨询服务功能。

    3.研究团队须有首席专家至少1名,可以是智库申报单位的在编人员或与智库申报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合同期限的外聘人员,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品德学风优良,熟悉国情省情市情,决策咨询研究水平突出,具有长期从事决策咨询工作经历和成果积累,且为所申报智库主要研究方向的省内外知名专家或市内顶尖专家,一般不在其它市级以上社科研究平台担任主要负责人或首席专家。同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来主持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获得过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获得过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采纳;参与过中央部委或省委省政府公共政策制定或委托项目研究。

    4.研究团队须有负责人1名,熟悉智库业务,有3年以上从事决策咨询工作经历,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和运营策划能力;研究团队人员达到10人以上,其中,高级职称研究人员或有研究能力、研究经历的局级以上领导不少于5人。团队成员要有从事决策咨询工作的经历,决策咨询研究能力较强,在申报智库主要研究方向上有一定的成果积累。

    5.本科院校申报的智库要有市重点学科或市优势特色学科支撑,其他单位申报的智库在市内具有明显的研究特色。

    四、申报数量

    本轮新型智库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个。

    五、其他事项

    1.现市级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平台,符合申报条件的,允许转型申报,不占单位申报名额,立项成功后,原科研平台终止。

    2.智库负责人、首席专家、成员原则上不得与已有市级社科平台(文化研究中心、社科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重复。

    3.省新型智库经申报,可直接纳入市新型智库建设序列,不占单位申报名额。

    六、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将全套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宁波社科网主页(http://www.nbssa.org.cn/),从右侧功能区中的“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入口进入,“平台管理”下载相关任务,上传《宁波市新型智库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同时,需提交纸质《宁波市新型智库申报书》一式3份,其中1份须所在单位盖章,佐证材料2份,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报送至人文社科处。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

    联系人:倪老师

    联系电话:87609130  641621(宁大短)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李老师,联系电话:13780017263


    人文社科处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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