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大学高级别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培育实施办法(修订)》(宁大政〔2026〕134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6年高级别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培育专项的推荐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本次高级别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培育目标为“第二十四届浙江省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第十一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根据获奖培育等级分为重大、优秀和一般三类,分别为:
(一)重大奖项培育: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
(二)优秀奖项培育: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三)一般奖项培育: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果必须是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间正式取得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成果应符合奖项申报的基本要求,并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
1.成果形式是论文的,必须是人文社科权威期刊论文;
2.成果形式是著作的,需要有2篇及以上与著作核心内容相关的前期支撑论文在学校人文社科学术期刊目录一级及以上期刊发表,支撑论文须是申请人一作(外文可为第一通讯作者)并在著作的参考文献或查重报告中出现;
3.成果形式是研究报告的,必须已获得省部级主要领导及以上的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采纳转化为政策文件等;
4.成果形式是网络文章的,须网络点击量达到100万+,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且得到省级宣传主管部门认可;
5.成果形式是科普读物的,需要提交有关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其中发行量须达到5000册以上(以版权页印数为准,同版次多次印刷数可累加,但需提供多次印刷不同版权页的复印材料。版权页上未明确印有印数的,应提供出版社出具的有关出版印数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重大奖项培育的成果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同时还应满足:
1.申报人一般需为国家级人才或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全国影响力;
2.选题具有重大意义,成果具有重大理论或实践价值,对学术发展或解决实际问题有重大突破性贡献;在国内外产生深远影响,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3.一般依托国社科重大、重点项目、省文化工程项目或依托国社科项目获结题优秀,项目以成果标注为准,申请人须是项目负责人;
4.成果形式一般为著作,且须有2篇及以上与核心内容相关并在权威期刊发表的前期支撑论文和在期刊正式发表的书评等标志性成果,支撑论文须是申请人一作(外文可为第一通讯作者)并在著作的参考文献或查重报告中出现。
(四)合作成果不可分割申报,只能联合申报,且须征得合作者的同意,具名以出版、发表时的署名为准(著作的作者署名以版权页为准)。
三、立项程序
1.成果第一完成人牵头申报,学院推荐;
2.人文社科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选,确定拟培育成果;
3.评审结果校网公示;
4.公示无异议,拟培育成果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学校发文公布;
5.学校、学院、成果第一完成人签订三方协议。
四、培育经费
重大奖项培育每项资助20万元,优秀奖项培育每项资助12万元,一般奖项培育每项资助6万元。立项拨付60%的培育经费,剩余经费根据培育目标完成情况于结项次年拨付。培育经费专款专用。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著作类、普及读物类:将《申报表》(附件2)、成果复印件(封面、版权页和目录)、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8份,非中文成果附成果题目、目录、最重要一章节的中文翻译。另需提供成果原件1份(评后退还)。
(二)论文类、研究报告类、网络文章类:将《申报表》(附件2)、成果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8份,非中文成果附全文中文翻译。另需提供成果原件1份(评后退还)。
(三)《2026年宁波大学高级别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培育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
(四)《申报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审核后提交。佐证材料按申报表中填写的顺序依次排列,并添加目录页。《申报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
六、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9日。逾期恕不受理。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间正式取得的研究成果,拟于2027年1月组织培育,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做好相关准备。
联系人:孙澜 联系电话:87609133/612296
地址:安中301室 Email:sunlan@nbu.edu.cn
人文社科处
2026年11月4日